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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公开申请
 

学校教职员工、在校学生和社会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组织需要本校主动公开以外的学校信息,可以向本校申请获取。
  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:
  ●涉及国家秘密的;
  ●涉及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(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);
  ●正在调查、讨论、审议、处理过程中的信息;
  ●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;
  ●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。
 
  本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除了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以外,一般根据掌握的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
  1、受理机构
  机构名称:山西大学校长办公室
  办公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92号文科楼10层1001室
  受理时间:学校工作日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30-5:00;
  联系电话:0351-7010944;
  传真号码:0351-7011981;
  电子邮件:xiaoban@sxu.edu.cn
  邮政编码: 030006。

  2.申请提出
  申请人向本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,应填写《山西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可以在本校校长办公室领取,也可以在本校网站上下载。提交申请时,应同时提供有效证件(个人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。)
 (1)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
  申请人将申请表下载填写后,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。
 (2)书面申请。
 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、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山西大学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山西大学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。信函、电报、传真到达申请受理中心的时间为申请时间。
  申请公开学校信息应当提供下列内容:
  ●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联系方式;
  ●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内容描述;
  ●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的形式要求;
  ●申请公开的目的和用途。
  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,为提高处理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、明确。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。

  3、申请处理
  (1)审查
  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  (2)登记
 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,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证件的申请,在收到申请后予以登记。
  (3)答复
  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,将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:
 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、补充。
 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自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,将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  属于不予公开的学校信息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。
  对不属于本校掌握的学校信息,将及时告知申请人。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,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。
  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,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。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。


相关附件:

  • 山西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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